当前位置: 双龙 >> 双龙车标 >> 雅昌专稿拍而不付佳士得状告14亿
▲拍卖现场拍卖师手中的这把槌子是有法律效力的
“拍卖现场一经敲槌的成交价具有法律效力,任何人无权并不得反悔。敲槌后当场宣布该标的的买受人,请买受人当场与本公司当场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,并依照有关条款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和佣金。”
每一场拍卖开始前,包括资产、艺术品、机动车等等在内的拍卖种类,拍卖师都会念这样的一段开场白,可是有些人偏偏就觉得这是儿戏。
拍而不买,或者是拍而不付,这算是哪条道儿上的规矩?
▲就是这件1.亿港币的雍正双龙尊买家被佳士得状告
还记得年香港春拍的明星拍品,一只高约51.8公分的清雍正粉青釉贴花双龙盘口尊在佳士得香港拍卖中,最终是以1.24亿港币落槌,加佣金成交价为1.亿港币,创造了清三代单色釉官窑瓷器的世界纪录。
之后按说应该是委托方、拍卖行、买受人三方皆大欢喜的结局,可是谁能想到,最终在现场拍到这件无价之宝的“举牌者”,竟然拍而不付,在超过佳士得规定的交割期限之后,买受人还有相当部分的款项未结清。
(备注:佳士得拍卖图录中显示,买家须在拍卖日期结束后第七日下午四点半之前悉数支付款项,包括成交价、买家需要支付的佣金以及其他的税项等)
对此,佳士得一纸诉状将这位买受人告至法院,追讨相关的剩余款项及损失,雅昌艺术网也第一时间向佳士得有关部门进行确认,此事属实,目前在法律解决程序中。
对于拍品的交割,尤其是天价拍品向来是大众和媒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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